已而已而,今之从政者殆而(注:《论语·微子》。
而圣人的过善之性与斗筲的为生为利之性,都不合性同一说之性的规定,这或许是董仲舒名性以中、不以上下的原因。当然,董仲舒的推论是有选择的,按照性同一说,由天有阴阳,就得肯定人性兼有善恶二质,但董仲舒极少论述天生民性中恶质的一面,讲民性有善质也不是重视有的一面,而重在强调善质非善的一面。
孟子的人性论主张人人皆具同一的仁义礼智四端之善,认为善性的实现主要靠自身的求其放心、养浩然之气来实现,这就有忽略王教的弊端,这在董仲舒的时代是无法容忍的,这也是董仲舒公然批评孟子人性论的原因;荀子讲人性恶,虽然充分肯定了王教的必要性、重要性,但若人性无善质,其化性起伪、成就善性就缺乏人性内在的依据。以前的不少论著,认为董仲舒的斗筲之性是对劳动人民的污蔑,这在董仲舒的著作中根本找不到证据,完全是对董仲舒斗筲之性的误说。就中民的身份而言,董仲舒视中民为无法自我实现善质向善的转变的族类。除了对性、善之分的论证,董仲舒还从中民之性的具体内涵及其中民身份,来论证中民不具备实现性善的能力,为王教的必要性制造根据。米出禾中,而禾未可全为米也;善出性中,而性未可全为善也。
根据这些相关论述,可以将董仲舒的性同一说概括为性有善恶二质说。这或许是董仲舒喜欢用王教一词的原因。孟子说:圣人与我同类者。
董仲舒开创汉唐儒学性品级说,也是在总结先秦儒学性同一说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。但从董仲舒相关的极少论说中,还是可以窥见他所谓的斗筲之性的具体含义。除斗筲之性外,董仲舒只在《玉杯》中提及过一次斗筲之民:他国不讨贼者,诸斗筲之民,何足数哉!弗系人数而已(见钟肇鹏主编,第72页),其他地方就再也没有关于斗筲的文字了。对于王教而言,斗筲自然只能是不可教化的对象,这是董仲舒对斗筲之性极少关注的原因。
只有合理地解答这个问题,才能真正说明董仲舒的人性论。(同上,第687页)中民之性是天生之质,是一种质朴之性,善是王教的结果,二者是不同的。
总结而言,董仲舒的人性论包含两大内容,一是通过名性说,对先秦儒学的性同一说作出了理论总结;二是通过提出性三品说,创立了汉唐儒学的性品级说的基本理论形态,这是适应时代需要的新理论。(同上,第648页)天子作为受命于天的人,是天意在人世间的代表,而董仲舒论证圣人也是据天意为说:圣人天地动、四时化者(同上,第595页);圣人视天而行(同上,第745页);圣人配天(同上,第1076页)。以前的不少论著,认为董仲舒的斗筲之性是对劳动人民的污蔑,这在董仲舒的著作中根本找不到证据,完全是对董仲舒斗筲之性的误说。但他却以目瞑不觉的状态,来形象地说明中民没有自我实现善质的能力。
因此,汉代第一次明确提出性三品说的是董仲舒。董仲舒之前,儒学人性论绝没有圣人之性之类的观念,也没有上中下之分的品级性说法。他以天有阴阳,阳生性,阴生情,阳仁阴贪,仁善贪恶,推论出由天而生的人性,具有性情、善恶两个部分:身之有性情也,若天之有阴阳也。这又克服了孟子性善论不重视后天王教的不足,也弥补了荀子性恶论缺乏王教成善基础的缺陷,而实现了对先秦儒学性同一说的理论总结。
这样,董仲舒又通过对中民之性的具体内涵与中民身份的双重论证,再次排除了中民可以依靠自身成善的可能性,而为王教民性成善提供了依据。故董仲舒多次讲到,圣人治国必因天地之情性(同上,第392页)。
就儒学人性论发展史而言,先秦儒学的性同一说,无论是孟子的性善论,还是荀子的性恶论,都是从善、恶一端来论证性同一说,存在各自的缺陷,需要进行理论上的完善。这两种基本理论形态的性概念,在内涵与外延上都有区别,绝不可混为一谈。
故号为天子者,宜视天如父,事天以孝道也。摘 要:在对中国古代哲学家人性论的研究中,异说最多的莫过于董仲舒的人性论。(同上,第1074页)这与他以过善为圣人之性的规定是一致的。曼颊皓齿,形夸骨佳,不待脂粉芳泽而性可说者,西施、阳文也;啳 哆 ,蘧蒢戚施,虽粉白黛黑,弗能为美者,嫫母、仳倠也。他说: 故性比于禾,善比于米。今案其真质,而谓民性已善者,是失天意而去王任也。
关于这一点,到目前为止的相关研究都没有看到这一点,更无人指出这两段话混淆了性同一说与性三品说的不同性概念。董仲舒对先秦儒学性同一说的总结,不仅弥补了先秦儒学性同一说的理论缺失,而且还有发展,这就是从天道阴阳的角度对人性同一作出的哲学论证。
董仲舒圣人之性所说的圣人,常常是在天子的同义词上来使用的。[5]屈守元、常思春主编,1996年:《韩愈全集校注》,四川大学出版社。
但先秦儒学性的同一说不仅讲人性生而同一,也讲后天成圣的机会均等,孟子有人皆可以为尧舜(见杨伯峻,第276页)之说,荀子有途之人可以为禹(见王先谦,第523页)之说。以性三品说界定董仲舒的人性论,在上个世纪80年代前,是大陆学术界最通行的观念。
但二者又是相联系的,天生质朴包含善恶二质,其中的善质是王教成善的基础,为王教民性成善提供了可能性,但要将这一可能性变为现实,就离不开王教,若无王教,天生质朴的善质也不可能成就。(李宗桂,第67页)李存山也提出,董仲舒论人性包含性三品说、以中民论性说和性善情恶说三说。此说带有理想化的色彩,具有以天命制约人君、以道德引导人君向善的意义。[4]李宗桂,1992年:《董仲舒人性论析要》,载《齐鲁学刊》第5期。
从现有的文献资料来看,可以肯定性同一说是先秦儒学人性论的基本理论形态。这表明董仲舒对人性的讨论带有强烈的服务现实政治的自觉。
他所谓的圣人为秉承天命的天子,是最高德行的人格化,这就分别从天意的哲学高度与道德的伦理高度,论证了天子成为万民教化者的合法性与合理性。这是董仲舒在讨论人性时,一再批评孟子性善论的原因。
人们关于董仲舒人性论是性未善等说法,以为董仲舒人性论接近孟子、荀子、告子等所说,也都可以从董仲舒总结先秦儒学性同一说的理论中找到立论根据。当然,基本理论形态不排除特殊形态的存在,先秦在性同一说外还存在人性差别说,《孟子·告子上》记载的有性善,有性不善(见杨伯峻,第258页)说,就是一种人性差别说。
例如:天符授圣人,王法则性命,形乎先祖,大昭乎君王(见钟肇鹏主编,第475页);古之圣人,见天意之厚于人也,故南面而君天下(同上,第690页);行天德者,谓之圣人。只要认真阅读董仲舒关于人性论的所有论述,特别是《深察名号》与《实性》这两篇人性论的专论,就可以发现董仲舒这两段话中的名性之性与圣人之性、中民之性、斗筲之性的性是不同的概念。同时,董仲舒又提出,天生的善恶,只能称为自然之资,并不等于现实的善恶,更不是圣人所说之善。获吴玉章人文社科奖一等奖、郭沫若历史学奖提名奖、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图书奖、国家图书奖提名奖、省政府哲学社科一、二、三奖总计20次。
根据这些相关论述,可以将董仲舒的性同一说概括为性有善恶二质说。但这些都只是对董仲舒人性论的一端之论,而非全面认识。
无其质,则王教不能化;无王教,则质朴不能善。截至目前,还没有相关的研究认识到这一点。
使性而已善,则何故以瞑为号?以瞑者言,弗抚将,则颠陷猖狂,安能善?性有似目,目卧幽而瞑,待觉而后见。这种平等论的人性论,根本不适合汉武帝以等级制为基础的大一统的政治需要。